5月26日,市住建局召开了《克拉玛依市城市绿化条例》(以下简称“《条例》”)新闻发布会,市人工委对《条例》的主要内容进行了介绍,市住建局就如何贯彻落实《条例》发言。
《条例》于2022年11月22日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五次会议通过,今年3月29日经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一次会议批准,并于今日起正式施行。
《条例》分为五章三十三条,明晰了政府部门的职责分工,细化完善了城市绿化的规划、建设、保护、管理等内容,重点突出了要加大城市绿地保护力度和管理力度,守护绿色底线,并结合我市的具体情况,对杨树飞絮、城市绿地临时占用、居住区树木修剪等民生热点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。《条例》指出要加强执法监管举报机制,并鼓励单位与个人开展认建认养活动。
近年来,我市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,大力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建设,在绿地功能提升、生态环境修复上狠下功夫,较好地完成了预期目标。截至目前,我市建成区绿地率40.21%,绿化覆盖率43.94%,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4.26平方米。
《条例》的实施是贯彻落实习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体现,也标志着我市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的制度化、规范化、标准化,将为我市打造生态宜居、宜业、宜游城市,营造植绿、爱绿、护绿的良好社会氛围,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。
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说:“今后,我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大力推进《条例》的宣传和组织落实,加快《条例》配套制度建设,并在加快城市绿化建设的同时,切实加强园林绿化规划管控,健全管理监督机制,为打造三季有花、四季常绿、生态宜居的美丽克拉玛依和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擦亮生态底色。”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