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来,泸州市坚决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,坚决落实习关于生态文明建设、竹林风景线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,坚定践行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发展理念,按照“严格保护、积极发展、科学经营、持续利用”的方针,以“生态优先、绿色发展”为指导,以产业培育为抓手,以深化改革为动力,以依法治林为保障,开拓创新,求真务实,扎实推动各项绿化工作的开展。
通过打造绿水青山,铸牢生态之“魂”;坚持绿色发展,夯实产业之“基”;坚持依法治林,巩固森林之“根”;培育发展动能,提升发展之“力”;坚持保护优先,统筹治理之“策”。泸州市累计完成营造林154.1万亩,常年实施森林管护357.5万亩,实施集体所有公益林生态补偿302.4万亩,巩固退耕还林成果61.5万亩,完成石漠化治理人工造林9.2万亩,封山育林47.2万亩,种草建设1.4万亩。
目前,泸州市森林面积达936万亩,森林覆盖率提高到51%,森林蓄积量达2620万立方米,有效实现了森林面积、森林蓄积“双增长”。(泸州市林业和竹业局 供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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